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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21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96,841,90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9/22~104/11/2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8.9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8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918,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4/06/23~104/08/21第六次5,918,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六次買回本公司股份,預計買回6,000,000股,實際買回5,918,000股,為兼顧市場機制不影響股價,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第七次庫藏股制度買回本公司股份並
辦理註銷,謹提請 討論。   
說 明: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
擬實施買回庫藏股作業並辦理註銷股份。
(一)    本公司應公告及申報事項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896,841,905元。
4.    預定買回期間:自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1月20日止。
5.    預定買回數量:預計買回6,000,000股,佔本公司己發行股份之2.84%。
6.    買回之區間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10.00元至19.00元,實際買回區間價格待董事會前一天收盤價而定,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    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每日買回股份之數量上限為2,000,000股。
(二)    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董事會應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聲明書(附件一)

(三)    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庫藏股買回等事宜。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除買回之區間價格上限調整為18.90元外, 其餘買回條件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    本公司經104年9月21日第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6,000,000股。
二、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84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81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    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王國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之證券承銷商認為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等,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