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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本公司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配置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三人,並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擬訂年度稽核計畫。稽核方式主係為依年度 稽核計畫執行之例行稽核,另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提出改善建議。稽核室於稽核完成後,皆出具稽核報告提報總經理。此外,稽核室亦督促各單位執行自行檢查並依自行檢查結果,做為建議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本公司稽核室稽核範圍包含所有財務、業務等營運及管理功能,並依法令規定分為八大循環,分別執行稽核。稽核對象包括本公司所有單位及符合法令規定之各子公司。

稽核室之工作職掌如下:

  • 督促本公司各單位制定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的推動與執行。
  • 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執行。
  • 依據風險控管之攸關性分別負責資料之蒐集、調查及分析研判據以提出稽核報告及建議,並且繼續追蹤改善情形。
  • 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自行檢查執行。
  • 內部稽核報告及其工作底稿及相關內部控制自行檢查報告應至少留存五年備查。
  • 稽核主管列席董事會報告。
  • 其他依據法令規定執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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